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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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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自然人(个人)、法人(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或对自己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单独或共同申请商标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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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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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图样10份,申请彩色商标的,需提交着色图样10份,并附黑白墨稿2份,图样大小5×5cm~10×10cm;
2、按照商品分类表指定使用商标的规范商品/服务名称;
3、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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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种类及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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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种类 |
年限 |
申请条件 |
| 商品商标 |
10年 |
欲将自己生产、制造或销售的商品与他人商品相区别而使用商标,并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
| 服务商标 |
10年 |
欲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商标,并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
| 集体商标 |
10年 |
申请人是某个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欲注册某标志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 |
| 证明商标 |
10年 |
申请人是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欲注册某标志供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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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可注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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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被撤销或注销的注册商标,自撤销或注销之日起一年之内,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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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审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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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法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为主,使用在先原则为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商标局在收到注册商标的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的各项规定,做出初步审定,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或经异议裁定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局对注册商标申请进行审查后,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经注册的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做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不予公告。
注册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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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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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当然更不能申请注册:
(一)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的除外。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禁止使用。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禁止使用。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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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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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认为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书后,将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自该商标异议期满之日起至异议裁定生效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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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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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转让、或续展申请的决定、异议裁定、或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复审申请后,先进行形式审查,如符合规定,将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可申请公开评审,商标评审委员也可根据需要公开评审。经审查评议,其做出的决定或裁定将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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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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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注册人享有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以下行为:
(1)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 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5)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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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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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注册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请求处理。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有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纠纷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人民法院
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可以是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将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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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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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要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应提出变更申请。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应申请续展注册;在这六个月内未能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予以注销。续展之后的注册商标有效期仍然为十年,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权。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必须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使用的类型有三种: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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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使用、维持和续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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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并在商品、商品包装、商品或服务说明书或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 或?。注册标记应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
商标使用人必须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注册商标不能连续三年不使用,否则可能会被撤销注册商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如果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外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或同一类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人需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应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使用未注册的商标时,应注意商标不得是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标志,不得加注注册标记以冒充注册商标。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的商标。
卷烟、雪茄烟和包装烟丝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应申请续展注册;在这六个月内未能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予以注销。续展之后的注册商标有效期仍然为十年,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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