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們同世界各國的專利商標事務所建立了良好的業務合作關係,我們的律師、代理人團結協作,與世界同行一起,共用經驗和資訊,爲客戶提供美國、加拿大、香港、日本等國家或地區在內的商標查詢、申請註冊、使用等的相關服務。

   

如何注册香港商标?

          香港特別行政區商標註冊處於1874年開始運作,是全球歷史最悠久的商標註冊處之一。除負責註冊商品商標外,於1992年香港開始註冊服務商標。從19964月至19973月止,商標註冊處收到的申請達16,708份,而過去數年,商標申請數目一直穩步上升。 

           申請人申請註冊新商標後,如果均達到《商標條例》所定準則,則通常大約會在10個月內接獲通知,可以爲議的商標刊登公告。隨後,公衆人士如有法理根據,可在兩個月的法定期限內提出反對。如無人反對,一般在兩個月後,有關商標便可註冊。因此,如無人提出反對,整個註冊程式大約需時14個月。而已注冊商標受法例保護的有效期,則由香港商標註冊處接獲有效申請書當日起計算。
            由於中國將《巴黎公約》延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加上中國香港爲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因此,商標申請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提出的申請,亦可享有《巴黎公約》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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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册美国商标?

           企業或商家使用商標的目的在於使廣大消費者能夠將他們的商品與市面其他的産品區分開來。一般而言,商標使用範圍涵蓋了商品、服務業、公正業等。商標表示的方式有文字、圖形或特殊記號。企業在聯邦政府的美國專利局(USPTO)正式註冊企業商標可以享有全國性的保護以及其商標的有效性。

        服務業所使用的企業標誌, 通常稱爲服務標誌(Service Mark),亦爲商標的一種,其性質與商品的商標完全一致,均以提升商品(或服務)形象爲目的。
    公證行業所使用的企業標誌稱爲公證標誌(Certificate Mark,起作用爲證明企業生産商品質量或服務專案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公證表也屬於商標的一種,適用範圍包括,商品的原産地證明、生産方式、質量等。
    企業可以以"意向使用"intent-to use)的方式申請商標的使用權。但商標的正式註冊必須與企業真正使用商標時方可行之。商標已在美國專利局正式註冊者會收到註冊證書,上面包括有商標的影印本及商標的開始使用日期等。企業正式註冊其商標後並連續使用此商標5年以上者,其商標可被視爲專用商標,亦及他人不能挑戰其對商標的使用權。
    在美國一商標的所有,通常是伴隨著第一次使用此商標而來,唯一的例外是有人已以"意向使用"的方式正式申請此商標的權利。
    商標經正式註冊後可以無限期的更新其使用權,每次更新的期效是十年。商標的擁有權除非是有人主動放棄或稱爲"非保障性"Generic),可永遠有效。用於描述某一種類的産品或特定服務專案的文字及圖形記號可歸類爲"非保障性" 一商標在下列情況下可被視爲擁有人主動放棄其使用權:(1)此商標在一段長時間(通常是三年以上)內違背使用;(2)此商標被他人非法使用而商標擁有人並未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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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册加拿大商标?

          在加拿大,商標可適用於産品及服務,這是有別其他國家,産品的商標與服務的商標是分開的。假若商標己在市場流用,申請者需列明第一天使用日期,而假若商標未採用,但會在未來二年中用作商業用途,亦需列明將會使用的日期,通常商標局會要求圖片及樣版存入申請表中。 接到申請後,商標局會進行審查該商標是否可註冊。商標局會查閱每一份申請表及各商標的可能性,假若認爲可行的,便會印刷在Trademark Gazette中,分發給圖書館及需要購買的律師、代理人等。假若沒有人反對這建議中的商標,商標局便會發出一份商標證明書(Trademark Certificate),通常一般的申請時間大約爲一年。擬使用商標須提呈使用宣誓書方可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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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册日本商标?

          日本現行的(商標法)是1959年頒佈,1978年最後一次修訂。    

           日本商標法採用註冊原則,即商標專用權僅能通過註冊獲得,兩個以上相同或相似商標由不同所有人申請註冊時,先申請者獲准註冊。此外,日本採用審查原則,對申請案實行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例如具備商標註冊條件而非不能註冊的商標,將被認爲可以授予商標權,審查官將做出註冊審定,之後,便可取得註冊。審查後,如果有駁回理由,審查官必須把駁回理由通知申請人,聽取申請人的意見。如果申請人不提交意見書,或意見書不能使審查官改變意見,申請就被駁回;相反,如果審查官看了申請人提交的意見書,認爲不應當駁回,或者自始就沒有發現駁回理由,審查官將做出申請公告的決定。

           在日本註冊的商標必須是具體的文字、圖形、記號或上述三者的結合。1960年開始實施的日本《商標法》現在又有新規定,除文字、圖形、記號或它們的結合以外,還加上它們與色彩的結合。商標的設計必須具有吸引一般顧客的顯著特徵,使顧客可以區別這個商品是屬於哪家公司的。

          在日本申請商標,在申請書上要寫明指定商品,必須按商品分類填寫,然後向日本專利廳提交申請,經審查後,通過申請公告對外發表,公告後2個月內如無人提出異議,商標就可以正式註冊。從申請到註冊一般需2年以上的時間。商標權的有效期爲10年,如需延長,可以繼續註冊,這時需交納6萬日元的註冊費。

           日本在適應國際化協調,減化商標申請手續,加強授權速度,於去年 6月起對日本商標法作了大幅度的修訂,主要引入了一申請多分類制;廢除了商標權有效期限的申請續展的實質審查及注冊商標使用檢查;簡化申請文件記載事項;註冊後異議;對國內外著名商標保護;引入立體商標;統一了新舊商品分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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